60年代,我参加的六期“四清”运动

何德良
发布时间:2022-11-22

1963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城乡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在城市,即“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盜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在农村,先是“清账目、清倉库、清财务、清工分”,后是“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运动。

同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10条)下达后,“四清”运动在农村分期分批地开展起来;1964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修正草案)》(简称“后十条”)下达后,又在农村开展起来。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下达后,“四清”运动再在城乡开展起来。直到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才被迫停止,工作团(队)撤离,工作队员回本单位参加文化大革命,历时三年多时间的“四清”运动结束。这是我经历的除“文革”外时间最长的一次政治运动。

绵阳县的“四清”运动,是从1963年9月开始的。我先后在绵阳县参加了四期,到三台县参加了两期,只是没有到广元县参加最后一期。在我的经历中,三年多时间的“四清”运动,可分为三大阶段。

清账目清倉库清财务清工分

按照《前10条》开展的,是以清账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为内容的“小四清”。绵阳县的44个公社分两期进行:第一期1963年9月到次年1月,我在县委试点的青义公社;第二期1964年1至4月,我在地、县委试点的开元公社。都在工作队队部负责,给地县委写工作报告。

运动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查账目、仓库、财务、工分和发动贫下中农与社员揭发,查干部的“四不清”问题;第二阶段,进行村史、社史、家史的“三史”教育和忆苦思甜教育,提高干部和群众的阶级觉悟。县委宣传部举办了“三史”展览,在城区和开展“四清”运动的公社巡回展出。在此基础上,逐户清理和审定阶级成份,建立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第三阶段,依靠贫协帮助干部自觉革命,主动洗澡、下楼,召开干部会解决“四不清”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整顿和健全各级组织;第四阶段,依靠干部和贫下中农开展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两条道路斗争,纠正自由划分自留地、自由出工、自由投肥、自由赶场等“四大自由”,打击投机倒把和副业生产上的资本主义倾向,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

每期结束后,都要按照毛主席提出的“搞好社教的六条标准”,即:1、贫下中农是真正发动起来了,还是没有发动起来;2、干部中的“四不清”问题是解决了,还是没有解决;3、干部是参加劳动,还是不参加劳动;4、一个好的领导核心是建立起来了,还是没有建立起来;5、发现有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是将矛盾上交,还是发动群众认真监督,就地改造;6、是增产还是減产。进行复查,不合格,走了过场的限期纠正。

由于这两次四清的目标明确,除少数账目不清的社队不好查外,多数都容易查清楚。所以这次运动主要是对干部和群众进行阶级教育,在此基础上建立贫协组织,依靠干部和贫下中农纠正“四大自由”等资本主义倾向,打击投机倒把和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通过运动,团结95%以上的干部和群众,促进当前生产和各项工作。

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

按照1964年9月下达的“后十条”开展的,是以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为内容的 “大四清”。我先后在城郊公社、青义公社工作队队部和三台县西丰公社一大队一生产队。

“后10条”对形势估计十分严重,提出阶级敌人拉拢腐蚀干部,“建立反革命的两面政权”,是“敌人反对我们的主要形式”。因此,要改变原来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规矩,把放手发动群众放在第一位,首先解决干部的“四不清”问题,整个运动都由工作队领导。

从当时发给县委的中央和地方的一些领导同志包括刘少奇同志,下乡蹲点后写的调查报告看,似乎农村己有三分之一的社队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被阶级敌人用拉出去打进来的手段篡夺了。当时各单位领导都要组织职工看的电影《夺印》,就讲述地主分子蹩爹爹是怎样收买坏女人烂菜花,去腐蚀拉拢大队党支部书记何支书的,他妄图夺取印把子,掌握大队领导权。有的单位开展四清时还对号入座,找谁是何支书,谁是蹩爹爹,谁是烂菜花,单位的印把子还在不在共产党手里?所以清政治的内容,主要是清理出身好的干部是怎样被阶级敌人腐蚀拉垮的;阶级敌人又是怎样打进来夺取领导权的,通过四清把领导权重新夺回来。 四川省委要求地、县委主要领导都要下乡蹲点,指导运动。绵阳地委第一书记李林枝到的绵阳县园艺公社,绵阳县委书记郭振基和副书记郭诚、方应直,分别到的城郊公社和青义公社。郭振基叫我给地委写份报告,报告中用的一个事例是:该公社有个妇女是地主分子,丈夫去世后嫁给了雇农出身的生产队长,她在县农行工作的女儿又嫁给绵阳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本来这是正常的婚姻关系,但当时却用这个事例说明阶级斗争的新动向,开展四清运动的必要性。

清经济主要是清查干部的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为了集中力量搞好县委试点,城郊工作队合并到了青义工作队。我们到青义听到的第一件大事是“高明海事件”,高明海是县紀委书记,任大队工作组长。当时工作队要求各大队和生产队每天要汇报查出干部的贪污数和退赔数,并召开退赔会兑现退赔。为了完成退赔任务,他看到有“贪污”的干部拿不出钱,就拿自己的钱帮助退赔,并叫其他同志也拿点钱来帮助,以致以“假退赔”受到地、县委的通报和处分。我任工作队检查组组长,下去检查时发现:一些干部的贪污是逼供出来的。如八大队一生产队队长蒋志彦,上次我们在青义搞“四清”时,他还是受表扬的好干部,这次却交待贪污一些钱。原因是大队工作组长每天都要生产队汇报查出的贪污数,该生产队的工作队员就逼迫他交待,为了过关他就说假话。据统计:当时该公社“经济不清”的干部就占到干部总数的70%以上。这次“四清”弄得农村基层干部和工作队员都紧张。

1964年11月,按照地委统一部署,县委组织了400多人的绵阳分团到三台县参加“四清”运动。去三台前,县委先召开县、区、公社三级干部会,动员到会干部自觉革命,洗澡下楼,首先解决自己的“四不清”问题,轻装上陣。凡是家庭出身不好的,都要先在本单位的干部会上检查,划清界线,才有资格去三台参加运动。我岳母在我家带孙子,她的成份不是地主是小土地出租,县委副书记方应直也叫我在机关干部会上检查后,才去三台。

三台县西丰公社五大队工作组合影,二排右三是本文作者。

我在三台县西丰公社一大队一生产队任工作组长,组里还有一名下来锻炼的大学生和两名农民积极分子。那时要求很严,工作队员必须住在最穷的贫农家里,同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我同农民积极分子小罗住在一户贫农家,自带被盖同睡在一张小床上。每顿基本上是红苕稀饭,只有少许红海椒扎碎后做的辣椒酱当菜。到公社参加全体工作队员会才有肉吃,十人一桌一大碗回锅肉,我们把瘦肉吃完了,受吃肉的殷海丰把剩下的肥肉都要吃光。

工作队要求我们不仅不能依靠原来的干部,而且凡是同地、富、反、坏和干部有关系的,都不能依靠。这个大队的党支部书记姓姚,家住在这个生产队,姓姚的地主也在这个队,以致排的结果:全队27户中同地主和干部沒有关系的只有5户,而这5户是有时外出的泥巴匠、木匠、裁缝和理髮的,他们同干部联系少,还因收管理费对干部意见很大,如果只依靠这5户工作就没法开展了。我们经过审定阶级成份,让每户拿出当地土改时划成份的证明,在社员会上一户一户的审定、通过,知道那些户是贫下中农后,就把贫协建立起来。同时,通过走访和召开贫下中农会、社员会,了解干部的“四不清”问题。大家认为这个队的正副队长很能干,工作积极,没有多大问题,就及时解放他们,让他们抓好当前生产。依靠贫协和干部把工作队布置的工作做完后,我们就同社员一起劳动,疏通山上的排洪沟渠。

运动中期,又叫去听刘少奇夫人王光美在河北省唐山地区抚宁县桃园大队蹲点经验的录音报告,“桃园经验”把当时农村的问题说得更加严重。这个生产队划了一户姓姚的漏划地主,因大队支书姓姚,有包庇之嫌,就在大队党支部改选时,把现任支书换成老支书。虽然老支书还是姚家的女婿,比现任支书年纪大,但总算整顿了干部队伍。

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按照1965年1月14日下达的“23条”在城乡同时开展的,是以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简称“走资派”) 为重点的“四清”运动。当年5月我在三台县参加的第二期“四清”, 11月在绵阳参加的全县城乡的“四清”运动,都是贯彻“23条”。

同上期一样,我们到三台后都先参加县上培训。通过逐条学习“23条”,大家认识到四清运动的性质是解决社会主义和資本主义的矛盾,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資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城乡社会主义陣地。要用一分为二的方法,严肃、积极、热情的态度看待干部,干部中好的和比较好的占多数,对犯错误的干部,要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说服教育、洗手洗澡、轻装上陣”的政策教育他们认真改正,而不是抛弃他們。在整个运动中,必須逐步做到依靠群众大多数,干部大多数(包括放了包袱的干部),实行群众、干部、工作队三結合。毛主席讲的“搞好社教的六条标准”,仍是搞好运动的标准。都感到由于过去对农村形势看得过于严重,以致采取了打击面过宽和一些过头的做法,伤害了不少干部,这次必须认真纠正。

绵阳分团到三台县参加第二期“四清”运动是在三合区,我任分团直接领导的试点大队—联合公社二大队工作组长,三台县委副书记杨泽民任副组长,工作组有绵阳和三台的干部、川师来锻炼的师生、绵阳来的大队党支部书记及农民积极分子,共20多人。每段工作试点大队都先行一步,取得经验,通过发简报和开会时汇报,向分团各工作队介绍。我们的“正确对待干部,解决好干部的四不清问题”和“依靠干部抓革命促生产”的经验,都在全分团工作队员会上作了介绍。

按照地委统一部署,1966年1月绵阳全县城乡再次开展“四清”运动。1月12日绵阳“四清”工作团及党委成立,县委书记郭振基任团长兼党委书记,地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儒玢和省教育厅长鲁光任副团长兼党委副书记。1月25日,在城区的人民公园广场召开有专、县机关干部,学校教师、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全县区、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共26062人参加的“四清”运动动员大会,会后运动即在全县城乡开展起来。

参加这次绵阳县“四清”工作团(队)的,除绵阳本县的干部,还有省级机关的干部,绵阳专级机关的干部和三台、潼南等县的干部。按照“23条”规定:今后城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律称 “四清”运动,所以建立了城镇分团和农村8个区的8个分团,共50多个工作队。我任“四清”工作团办公室主任,开始工作团办公室在县委机关,后来搬到沉抗公社,既搞办公室的工作,又协助潼南工作队搞“四清”运动。

沉抗公社潼南社教工作队合影,前排右一是本文作者。

1966年2月17日至22日,县委召开绵阳县首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共到会代表1011人,大会选举产生了郭振基兼主席的绵阳县贫下中协会委员会。

随后,各公社和大队都分别召开贫下中农代表会及贫下中农大会,把“贫协”建立起来。然后依靠贫协查清干部的“四不清”问题,解放干部,依靠贫协和干部实行群众、干部、工作队三结合,按步骤搞好运动,抓好当前生产。最后按照毛主席提出的“搞好社教的6条标准”检查是否合格。

运动后期,为了通过“四清”运动实现“机关革命化”,县委决定在沉抗公社离县城较近、又地处全县中心的抗香铺,将周边三个公社的12大队,组建成一个新公社,由我任公社党委书记下去筹划,待国务院批准后,县委机关就迁到这里。后因文革开始这个新公社没有建成,县委也没有搬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