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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州区政协建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0-09-26 14:15文章来源: 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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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对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安州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基层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程度不够高、体系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发展不平衡、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和困难。针对以上问题,安州区政协组织委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一是切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格局必须建立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内容,满足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基本需求,真正做到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惠及百姓。要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以服务供给水平、需要满足情况和均等实现程度为重点,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的社会效果。

二是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做实做好乡镇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推进窗口规范化、常态化服务。重点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从形式上向实质上的转变。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断优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建立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联动机制,发挥拳头效应,筑牢基层防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

三是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传统的宣传方式和现代新媒体宣传手段,推广“12348”热线和法网平台,将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普及到千家万户,让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深入人心,使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将法律服务的触点扎根于基层村(社区),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想得起、用得上。

四是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公共法律服务是社会公益性事业,相关政策保障应落地落实,保证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一是建立健全与群众需求、地方财力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项目,落实公益性公共法律服务补助,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工作值班等经费保障制度,激发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工作热情,提高服务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科技保障,将智能化信息化科技化手段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度融合,拓展“互联网+”法律服务,构建更多个性化和差异化的产品与服务,进一步降低服务成本,让人们获得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大法律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扩充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发展壮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队伍。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注重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中的党员带头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以安州区“李代全名人调解室”“勇涛课堂”等为典型,加强宣传和表扬先进,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主体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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