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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非遗”项目保护传承 促进“文旅”产业繁荣发展 ——县政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调研

发布日期:2016-08-2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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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搞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产业繁荣发展。按照县政协工作安排,近期,县政协副主席汪敏带领科教卫生委、县文广新旅局、县文化馆等门负责人以及政协委员深入到文昌、石牛、黎雅、马鸣、大新等乡镇和文昌一小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与乡镇、学校和传承人进行座谈等形式,对各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产业转化以及文、旅结合等方面作了全面深入系统的了解,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梓潼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建制最早的古县之一。悠久的历史孕育了丰富多元的秦汉文化、三国文化、晋唐文化、文昌文化和红色文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地方民俗文化形态。分以“文昌文化”为代表的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传统民俗文化,被纳入了“非遗”保护项目名录。目前,全县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41项,其中文昌洞经古乐为国家级项目,文昌出巡等5项为省级保护项目,文昌庙会等20项为市级保护项目,县级保护项目15项。同时按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的项目传承人条件,全县已批准公布县级以上传承人58名,其中省级传承人3人;市级传承人23人,县级传承人32人。2015年建立了御马岗“马鸣阳戏传习所”和文昌一小“文昌洞经古乐传习所”。

一、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

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文广新旅局和文化馆认真贯彻“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的工作目标,在制定保护规划、资源普查、资料整理和学术研究、活态保护和传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章立制,保护传承工作有据可依

为进一步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县委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于2005年制定出台了《梓潼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规划》,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规划至2020年,分阶段提出了目标、任务和要求。明确了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具体要求、方针原则、保护范围、保护制度等,并落实了组织保障、工作职责、经费来源、宣传交流等工作责任。为将工作落到实处,实行领导责任制,制定了保护实施方案,完善了保护措施,建立了相关的机制,做到了保护有规划,措施有保,资金有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普查上报项目

2005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梓潼县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由当时的县文化旅游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做到了人、财、物“三保障”。文化旅游局抽调出10余名骨干,且聘请了10余名熟悉民间文化的退休人员,组成“非遗”普查工作组。历时一年多时间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开展了以文昌文化及信仰为重点的专项普查,共形成普查文字记录200余万字和500万字的文昌文化资料汇编,普查照片2500余张,普查录音资料722小时,普查摄像资料458小时,普查卷宗档案60余盒,获得普查成果70余项。为上报“非遗”项目奠定了基础。

(三)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开展学术研究

2010年,我县组织多方面力量,成立了常设机构--传统文化保护研究中心,专职负责对我县以文昌文化为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对重点项目进行保护性研究。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形成了多项研究成果。一是在县内外收集文昌文化、秦汉文化、三国文化、晋唐文化等县域文化史料和其它资料350万字左右,并归档管理;二是电脑录入了21种约75万字的文昌文化重要史料,《文昌文化系列丛书》4卷80万字的出版发行已经完成;三完成了《洞经古乐》曲谱的收集、编译、排练工作;完成了《文昌出巡》、《文昌祭祀》“非遗”项目的编排提升工作。《洞经音乐》、《文昌出巡》、《文昌祭祀》等项目已成为七曲山景区重点旅游文化活动项目,在节庆活动期间为游客展示、展演。

(四)文化旅游结合,”非遗”展演异彩纷呈

县委、县政府坚持“旅游兴县”发展战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旅游结合及包装精品旅游项目上下功夫。国家级“非遗”项目“文昌洞经古乐”从2000年开始,已坚持双休日、庙会和重大节庆活动在大庙山核心景区演出,每年演出达400多场次,外地展演50多场。县上利用影响深远已举办一千多届的文昌庙会,每年在景区开展《文昌出巡》、《文昌祭祀》等“非遗”展演和地方特色商品展销活动,既展示了文昌文化的内涵,又增添了庙会的娱乐项目,提高景区影响力和知名度。特别是2016年3月举办的海峡两岸文昌文化交流活动中,全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示活动成为了整个交流活动最大的亮点,省级“非遗”项目《文昌祭祀大典》在深入挖掘历史原貌的基础上又进行了重要提升,不仅在形式上还原了祭祀活动的庄严肃穆,而且在视觉和听觉上给人以震撼。“非遗”项目《文昌出巡》气势宏大,内容丰富多彩,涵盖了我县《洞经古乐》、《大新花灯》、《马鸣阳戏》、《梓潼莲宵》等众多“非遗”项目,给海峡两岸参会嘉宾留下了深刻印象。

二、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受新文化形式的冲击,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存环境恶化,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正在消失,许多传统技艺后继乏人。如果不立即加以抢救和保护,就会有消亡的危险。从整体上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认识不到位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没有经济效益而且还需大量投入。目前,相关单位和分乡(镇)党委、政府没有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的重大意义,对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认识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需要政府投入的、短期内没有回报的基础性工作;认识不到不能以市场化观点来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深入细致地、脚踏实地地做好挖掘、抢救、保护工作。没有把“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整体工作安排署,没有纳入地方文化建设统筹安排,没有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的主体作用,认为“非遗”保护传承就是传承人个人的事,与乡镇党委、政府无关。群众对此认识不足,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队伍力量薄弱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门新的学科,项目内容丰富,涵盖面广,开发和保护工作量大,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我县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编制和人员不足,缺乏专业人士。一是县文化馆从事这项工作的都是从其他专业抽调来的,且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只有1人,虽然通过培训也具备一定基础知识,但是从深度挖掘、及时整理、提升上报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非遗”保护工作的需要。随着岁月的流逝和受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濒临灭绝。二是乡镇文化站文化干大多为兼职,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深入挖掘和保护地方文化所开展工作的力度不够,部分乡镇文化站在文化工作开展形同虚设。三是由于一些民间传统文化在传承方面经济效益不明显,致使参与者不多,传承人匮乏,尤其是年轻一代更是无人问津,目前面临技艺失传的危险,如被单戏在梓潼几乎消失。大多数民间艺术的传承人年龄老化,从事民间艺术研究的人才奇缺,培养新生代传承人难度大。目前掌握一定传统技艺的民间艺人为数很少,且年事已高,生活困难,如洞经古乐传承人已74岁的陈周述,本人身体多病,老伴瘫痪多年,无子女,生活压力很大。近80岁的评书传承人宋绍平,仅靠低保维持生活,影响其传承积极性。马鸣阳戏、大新花灯、金钱板、先锋莲宵等传承人都已60多岁,他们掌握的传统技艺随时都有消失的风险。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制不顺

全国许多县已出台了“非遗”保护条例,我县只出台了实施意见,工作缺乏法律法规支撑,尚未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对政府、团体、传承人的责任义务缺少法规约束,处于无法可依、无规可循、无责可究的状态。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大多数项目缺乏传承基地和传承人,加上“非遗”项目多数难与产业直接挂钩,有的传承人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个别传承人思想僵化,觉得“非遗”项目是祖辈留下的技艺,不愿外传,传授、学艺难以为继。“文昌洞经乐团”双休日、庙会和节庆活动期间,在七曲山大庙文昌祖庭为游客已演出近20年,深受游客的好评和赞誉。但2014年后文昌洞经乐团因受机构改革的影响,现由七曲山旅游开发公司负责管理。洞经音乐在景区的演出只安排周六和分节日演出,演出场次比2014年前减少了一半,致使许多游客来到七曲山大庙没有欣赏到洞经古乐而深感遗憾,同时也挫伤了乐团老艺人的积极性。这样既不利于景区发展,也不利于“非遗”的保护传承。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经费投入不足

“非遗”保护传承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由于经费紧张,使应征集的资料不能完全征集,对编辑出版的相关资料不能出版发行。挖掘整理资料设备落后,缺少先进的摄录设备,导致普查图像、声音等有形的资料少。传习所建设不力,“非遗”实物、影像、文字无固定保护场所。我县仅有的两所传习所运行艰难,“马鸣阳戏传习所”只能依靠御马岗勉强维持,演出舞台年久失修已成危房,道具老化无法更新。文昌一小在“洞经古乐”的保护传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经费都是学校每年在紧张的公业务费中支出的;老师上课无补助;无必要的专业打击乐器和一套大型弹奏乐器;无资金对洞经音乐传习所大楼进行文化氛围营造。各艺术类“非遗”项目参加县上大型演出活动,工作经费和演职人员补助均太少,有的由传承人长期垫资,如大新花灯传承人赵海全为制作花灯道具和组织人员参加县上大型活动垫资约2万元长期得不到解决。

三、对我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建议

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针对我县“非遗”保护传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先进地区“非遗”保护传承的成功经验,对今后我县“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要求,县委、县政府要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研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尽快制定出台《梓潼县“非遗”保护条例》,明确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有步骤、有重点地实施保护传承工作。二是文化行政主管门和文化馆要加大对“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非遗”项目挖掘、申报工作。加大项目包装,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非遗”项目的专项支持,确保传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进一步将“非遗”项目与群众文化活动结合,大力开展活态保护传承工作。三是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的作用,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文化站作为本地“非遗”项目保护传承的重要阵地,组织开展本地“非遗”项目的收集、整理、保护传承工作,主动帮助、支持本地传承人开展“非遗”项目传承工作。县文广新旅局要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纳入乡(镇)文化建设的目标考核内容,加大对乡镇文化建设的考核力度,从而使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四是进一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在梓潼电视台开办“帝乡艺苑”栏目,定期播放、展示本县优秀“非遗”项目,以提高群众对非遗文化项目的认同感。利用春节等重要节庆活动,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城市广场、社区、乡镇、村社开展民间民俗文化表演及“非遗”展演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非遗”文化深入心。

(二)创新机制,提升传承能力

一是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职责明确、形成合力”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文广新旅局、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七曲山旅游开发公司的作用,联合县财政、教育、建设、科技、民宗等门,建立职责明确、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二是加大“非遗”保护传承力度,设立“梓潼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增配2-3名专职工作人员,解决无专门机构、缺专职人员的问题。县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要加大对“非遗”项目资料、实物的收集,建立“非遗”项目数据库,搜集、整理有关“非遗”的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资料,建立“非遗”影像档案,原汁原味的保持“非遗”项目文化形态,使其成为历史和文化记忆库。编辑出版“非遗”项目资料文集,为“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和研究提供史料依据。三是针对民间文化艺术后继乏人的问题,要尽快制定出台“非遗”保护传承激励机制和考核办法,资助和扶持民间艺人带徒传艺,使其技艺发扬光大。四是要综合运用民政、社保、卫生等方面的政策资源,建立健全从经济上、生活上、医疗保健上关心和爱护传承艺人的有效机制。

(三)培养人才,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利用进修、讲座、研讨、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县、乡文化干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其研究、保护、传承“非遗”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利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梓潼实训基地平台,开展“非遗”项目院地合作工作,研究制定“非遗”项目保护传承人才培养计划,让更多有一定艺术专业特长的大学生研究和参与“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工作。三是邀请有关专家,定期对民间艺人进行辅导、培训,为传承人提供外出学习、考察的机会,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他们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表演展示的专业化水平,使之成为传承优秀文化,传播正能量的代表人物。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传承。积极开展”非遗”文化“四进”(即“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吸引更多的青年爱好者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五是继续开展“非遗”走进中小学校园活动,解决“非遗”传承从娃娃抓起的问题,文昌一小洞经乐团去年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就是“非遗”进校园的成功典范,各乡(镇)要学习借鉴文昌一小“非遗”进校园的成功经验,将本地“非遗”项目与乡土教育和素质教育相结合,既可以培养学生多种兴趣爱好,又可以解决传承人匮乏的问题。

(四)加大投入,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用好用活上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和乡镇文化站的“免费开放”经费,加强资金监管,最大程度的发挥资金使用效力,加强对“非遗”项目的资金倾斜力度,对已建立的传习所和已申报批准的“非遗”项目给予一定的保障经费。二是加大“非遗”项目储备以及提档升级工作。目前,县级“非遗”项目资源枯竭,急需开展第二轮“非遗”项目普查,积极做好县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建议对省、市级项目大新花灯、文昌出巡、马鸣阳戏、石牛火龙、青岭狮灯等项目进行深入挖掘、加大包装力度,提升保护名录档次和级别,使我县更多的“非遗”项目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三是保障县级传承人一定的传承经费。市级以上传承人都有定额的传承经费,县级传承人目前无传承经费,对于县级“非遗”传承人县财政应给予一定传承经费,保障县级传承人的传承工作顺利开展。对于家庭和生活条件确实困难的传承人应多关心关照。四是建立奖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传承人或队伍给予表彰奖励,鼓励他们多开展“非遗”传承活动。建议理顺洞经乐团管理体制,恢复双休日、庙会和节庆演出制度,适当增加洞经乐团演出人员补助经费。五是加大“非遗”传习所的建设投入力度,使其成为“非遗”项目进行活态传承的基地。建议从“非遗”保护项目资金中解决分资金对“马鸣阳戏传习所”进行修缮,添置部分实物、道具。对“文昌一小”传习所洞经音乐大楼进行氛围营造,宣传普及洞经音乐知识;解决购置洞经音乐演出打击乐器和弹奏乐器以及辅导老师费用。六是增加“非遗”保护预算经费,建议县财政每年解决“非遗”保护传承经费30万元。

(五)“文旅”结合,促进产业上档升级

一是按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解决“非遗”资源转化为文化旅游产业的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件成熟的洞经古乐、大新花灯、马鸣阳戏、青岭狮灯、石牛火龙等“非遗”项目进行包装,使其成为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品牌项目。二是大力挖掘金龙折席、梓潼片粉、梓潼酥饼、梓潼镶碗、梓潼油席、史派川菜等“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和市场潜力,通过生产性保护传承打造“名品、名店”以及“厨师之乡”等项目品牌,使其从传统的自给自足型向市场需求型转变,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上档升级。三是利用春节、庙会以及重要节假日在七曲山景区、两弹城景区开展“非遗”项目展示展演,增加景区的文化氛围,同时为“非遗”的活态传承提供平台。四是在南山门凤凰湖周边规划建设“梓潼县‘非遗’展览园”,将全县“非遗”项目及农耕文化、“非遗”道具、实物进行集中展示,使其成为研究、收藏、传承、展示、体验梓潼特色文化的基地和文化旅游中心,从而增加景区旅游项目,延伸旅游链条,延长游客逗留时间。五是随着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梓潼实训基地的建成,加大与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的合作力度,利用文化艺术学院的专业优势,开展“非遗”项目的挖掘、收集、整理、保护传承以及文化产业转化,做大做强梓潼文化旅游产业项目。 (汪敏  李云香  史正斌  唐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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