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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政协调研全县村级卫生站运行情况

发布日期:2015-12-31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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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县村卫生站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近日,县政协学习文卫体委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深入全县25个乡镇,对全县村级卫生站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了解到,我县村级卫生站的基本情况是,全县248个行政村除25个场镇村外应建村卫生站223个,承担全县15万农村人口的基本医疗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前,已按标准建设村卫生站145个,有从业人员139名,分布在128个村,其余95个村卫生室工作由乡镇卫生院派驻人员承担。从年龄看,平均年龄57.1岁,50岁以上有97人,占70%;从学历看,中专及以上67人,占49%。从执业资格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52人(绝大多数为认定资格),占37%。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村医技术落后、人员不足、年龄结构偏大,群众对村级医疗机构信任度不高;村卫生站环境较差,设施设备相对落后,部分村卫生站建设不达标,还有78个村未正式建立村卫生站;乡村医生收入较低,存在人员流失隐患;乡村医生准入、退出、保障机制不完善,在岗乡村医生的医疗和养老保障机制缺失,“退休”后,将面临没有工资,没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又无力从事其他劳动,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困境。

调研组建议,一是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建立乡村医生引入机制,实施定员、定岗、定向的“三定”措施,在现已定向培养乡村医生89人的基础上,加强与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合作,继续实施定向免费培养乡村医生项目,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全县村级卫生站的从业人员在学历上达到中专及以上,在业务水平上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平均年龄控制在50周岁以内;加强对农村基层医生的培养,每年有针对性地安排农村志愿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青年进行定向培训,乡村医师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进修,不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专业素质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建立县级医疗机构青年医生下村卫生站锻炼制度,加强城乡卫生对口支援,提高对口支援效果。二是逐步改善村卫生站环境,提升村医待遇。继续争取中央建设村卫生站的补助资金,落实兑现县财政补助,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将全县村级卫生站按标准建成投入使用。县卫生主管部门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制定建设规模,加强监督指导;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建设项目的协调和监督;项目所在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项目的选址和征地拆迁;项目所在乡镇卫生院应负责项目建设中的质量、工地安全等现场管理。村民人数不足300人的村,根据地理条件,由2-3个自然村联合组建一个村级卫生站,杜绝资源和人力的浪费;建立完善村医补偿机制,提高村医待遇。探索采取专项补贴的方式,给予村卫生室执业村医定额生活补偿,补助标准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标准相一致,逐步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村医的补助标准。严格按政策标准兑现中央基本药物专项补助,省财政和县财政给予村卫生站的定额补助。完善村级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及时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经费。三是逐步建立村医退出保障机制。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四川省卫计委关于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川卫办发〔2014〕444号)、《关于督促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的通知》(绵卫办发〔2014〕286号),探索村医退出的保障机制,妥善解决村医退出后的生活问题,切实稳定基层网底;建立村医保险制度,村级卫生机构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符合购买养老保险的村医,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应由个人承担的参保金额,由乡镇卫生院在村医补助中代缴,统一购买,力争全员参保。对不符合购买社保的村医,在退出村医后,由政府给予适当的养老生活补助金,补助金标准按村医在岗年限计算,工作一年补助1500元,由卫生主管部门与退出村医签订退出合同后一次性兑现。将村医购买养老保险和退出补助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从现在开始,对新聘用的村卫生站从业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四是加强执业管理,全面提升村医服务水平。实施村卫生站绩效考核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的奖惩及补助挂钩。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站考核,并经卫计局和财政局审定后,按确定的比例年终考核后一次性以村卫生室为单位进行拨付;在全县医务人员中开展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医疗卫生作风建设“九不准”, 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医药购销和诊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平武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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